东区法院召开攀枝花花舞人间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10月28日,东区法院依法召开攀枝花花舞人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花舞人间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该会议同步开通线上渠道,共有197家债权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参会,会议审议并表决《破产财产管理方案》《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等议程,为企业重整迈出关键一步。
花舞人间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为2041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涵盖景区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等。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攀枝花市兴东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5月向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受理并将该案移交东区法院办理。东区法院采用“竞争+随机”方式,指定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本次会议上,合议庭宣读了破产重整案受理裁定书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管理人报告了债权人资格审查、执行职务、债权申报审查及管理人报酬方案等内容。会议在法院的有效组织和监督下顺利进行,为后续重整工作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东区法院将持续监督管理人依法履职,把控重整程序的关键环节,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及购房业主等多方权益,力争通过破产重整实现企业 “涅槃重生”,既保障债权人权益,又解决“烂尾楼”带来的民生和社会风险,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司法保障。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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